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6日讯 (记者朱国旺 郭文培) 1月6日晚间,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民制药”)披露公告称,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李丽莎、总裁田云飞、董事会秘书张茜收到了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原因系公司未遵循信息披露一致性原则。

据悉,2020 年12月26日,济民制药披露《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聚民生物与美国RTI公司签订《生产协议第二次修订案》,涉及9亿支安全注射针(EasyPoint)和安全注射器(VanishPoint)产品,总金额约为5.4亿元人民币”“自2021年1月1日起30个月内,将安全注射针(EasyPoint)和安全注射器(VanishPoint)的单价提高0.005美元/支,直至RTI采购达到9亿支上述相关产品”。

不过,2020年4月,济民制药全资子公司聚民生物与美国RTI公司签订《生产协议第一次修订案》,对RTI出售安全注射器(VanishPoint)的单价降低0.005 美元/支,但其未披露上述降价信息。

对此,浙江监管局出局认为,济民制药对同类事件进行选择性披露,未遵循信息披露一致性原则。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李丽莎、总裁田云飞、董事会秘书张茜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决定对其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济民制药主营业务为医疗服务、化学制药及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登陆A股市场,首发价格为7.36元/股。值得注意的是,今日济民制药股票再次下跌,报价12.16元/股,跌幅4.48%。另据中证网2020年12月31日报道,数据显示,截至12月31日A股市场收官,在年内股价跌幅位居市场前十位企业名单中,济民制药(-75.39%)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