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知识普及很重要
□胡立彪
消费者如何辨识并避免购买“山寨食品”?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三步走”辨识“山寨食品”:正规渠道有保障——到正规商店、商场或超市购买食品,并注意保存票证;细认名称辨真伪——仔细辨别食品名称,认准正规企业生产的产品;标签要素要齐全——搞清国家标准和法规关于食品标签的规定,不购买包装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的食品。
这样的消费提示很有必要。人们常说,知识改变命运。这话在消费领域即可得到验证。生活中不少人被“山寨食品”忽悠过,可能就是因为没有掌握辨识“山寨食品”的知识。了解了上述“三步走”技巧,以后再遇“山寨食品”应不会再上当了。若举一反三,将这种辨识知识引申到人生大义上去,获得诸多相关感悟,由此而改变命运,那也是符合逻辑的事。
要改变命运,多学知识没错,问题在于如何获得知识。绝大多数消费者因职业及时间精力等原因,很难通过自主途径习得消费知识。换句话说,消费知识一般都是被动获得的,这就决定了大多数人的消费知识积累有限。与消费者的这种情况形成对比,生产经营者却因各自从事的职业而具备相当完备的专业知识。这就形成了人们常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以懂对不懂,忽悠就有了空间,也很容易达成。看来,被动习得消费知识的状况,也很难改变被忽悠的命运。而要主动学习,又花不起那么多时间精力,这确实是一个现实矛盾。
曾有一种观点,认为消费者本不必学习那么多关于识假辨伪的知识,这应该是政府职能部门要干的事,只要这些部门把市场监管好,消费者就可以放心消费了。这种认识显然失之偏颇。就像警察每天都在尽力抓坏人,但坏人依然抓不绝一样,市场监管部门打假治劣工作做得再好,市场“坏人”还是会存在。抓坏人和防坏人是两个方面的工作,都很重要,不能偏废。所以,在监管部门尽职尽责的同时,消费者也应该有所行动,不能干等着。而有用的行动之一,就是主动学习一些消费知识。考虑到时间精力的限制,要提高学习效果,就需要有人帮忙。谁来帮?最佳人选是当然是市场监管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既拥有专业知识,也具有权威性,而向消费者普及消费知识也是其职责范围内的事。不过,必须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在这方面一些市场监管部门做得并不到位,存在宣传时间少、频次低,以及宣传内容简单、生硬、枯燥等问题。正是由于这种宣传不给力,消费者被动接受,缺少兴趣,致使从监管部门而言的宣传效果和从消费者而言的学习效果,均不太好。正如“知识改变命运”,改变学习(宣传)知识的方式也会改变学习(传播)的效果。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保健食品防骗宣传,总结识别食品、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五大套路”,提醒消费者选购时做到“五个警惕”“五个注意”,掌握“看、查、辨、索”四字诀,图文并茂,形象生动,加上借助各种网络信息渠道进行传播,效果不错,受到好评。
帮助消费者主动学习的方法还有很多,各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在这方面也都在进行探索实践,并获得了一些有益经验。需要提醒的是,与科技进步相伴,消费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也花样翻新,假冒伪劣产品的“科技含量”也越来越高,假借“科技”之名忽悠误导消费的现象也很多,那么监管部门就应该适应这种形势,在破解各种忽悠新招的同时,把防忽悠的知识通过新的形式传播给广大消费者。
基于市场环境复杂多变的特性,由信息不对称引致的市场失灵难以完全避免。但是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工具对广大消费者进行消费知识及权益保护方面的教育,消费者通过学习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可以改善信息不对称的状态。而成熟的消费者群体的形成,反过来会促使生产者自觉披露商品和服务信息,有利于市场秩序趋向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