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茅台时空”

作者:今时品牌实验室高级研究员 戴世锦 李铁

最近,有关茅台酒市场的各种传言开始多起来。“茅台时空”仔细梳理,并逐项核实,发现有不少表述有误,或是内容失真。

第一个有疑问的说法,是所谓“联合执法”。很多消息称,茅台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炒酒、倒卖酒行为。这一表述,在最近好几条茅台市场的稿件里出现,但有明显的逻辑硬伤。其实,茅台集团作为一家企业,并无执法权力,因此不可能“联合执法”。茅台内控约束自己的经销商团队或平台合规销售,属于其维护自身市场终端供应体系的企业行为,与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执法并非同样性质。

第二个可疑的消息,是“上海地区工商局(其实是指上海地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打茅台加价销售,价格超过指导价1499元即没收并另处罚款,多家酒行商超下架茅台,有批发商表示本次活动为茅台联合本地工商打击加价销售。”。这个传言发出后,已有媒体引用上海市场监管局的回应,辟谣了这条消息。

以我们理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查处对象,是某些把茅台当“期货”的囤积炒作人士,以及各种形式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此举并非针对正常经营的商户,或是广大依规销售的茅台经销商们。

第三个传言则更离谱。传言说,从个人手里收茅台再卖,被杭州的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商标侵权”。这一传言很快被杭州有关市场监督部门澄清为不实消息。据了解,相关事件的真实情节是:涉案嫌疑人卖的是假酒,所以被依法认定为“商标侵权”,并被没收货品并处以罚款。

有关茅台酒销售环境维护的各种传言盛行,大部分来自背景各异的自媒体公号。其间,有混淆真伪、臆造结论的“分析”,也有添油加醋、耸人听闻的“标题党”。

对于一个广受欢迎的优质品牌而言,产品受消费者喜爱是让企业极为珍视的厚遇。尽其所能,让更多有真实消费需求的人买到茅台酒、喝到茅台酒,是其最大的心愿和动力。对监管部门来说,维持正常商业环境、打击各种扰乱秩序的行为,亦是必然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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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茅台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