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0日讯 昨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15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其中,备受社会关注的“湖南郴州假特医奶粉”事件在列。根据通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婴坊”“妈咪某婴坊”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顶格罚款200万元,对63名投诉的消费者已赔偿近103万元。

“佝偻病”重现 罪魁祸首披“特医”外衣冒充奶粉

2020年5月11日,据湖南电视台《经视焦点》栏目报道,湖南郴州永兴县一家名为爱婴坊的母婴店以并不具有特医奶粉资质的蛋白固体饮料冒充婴幼儿奶粉,导致食用的患儿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不停拍头等异常情况,被确诊为“佝偻病”。

视频显示,这些幼儿在体检时被诊断为牛奶过敏,医生建议家长购买氨基酸奶粉给孩子食用。家长们在爱婴坊母婴店的导购员强烈推销下,购买了“倍氨敏”这款产品。当有家长对产品包装上的“固体饮料”字样提出质疑时,导购声称“倍氨敏”是店里最好的奶粉,许多过敏宝宝都在吃。当有家长发现孩子情况异常准备停用时,导购声称是家长给孩子喝的量不够,甚至要家长加大服用量。

有家长在调查中发现,这款倍氨敏无乳糖深度水解蛋白二合一配方粉,实际上并不是奶粉,而是一款打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旗号的蛋白固体饮料。

涉事经营者被顶格罚款200万元

根据三部门通报,涉事的“倍氨敏”深度水解蛋白无乳糖配方粉是湖南唯乐可健康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德恒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固体蛋白饮料。

从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8月14日之间,湖南省永兴县母婴用品连锁店“某婴坊”、“妈咪某婴坊”从湖南唯宝商贸公司购进“倍氨敏”固体蛋白饮料1086罐,在明知婴幼儿食用特殊医学用途奶粉需明确标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类别和适用人群的情况下,仍在11家连锁店通过宣传海报、导购当面推销等方式夸大功效,对外宣称“倍氨敏奶粉适合过敏体质宝宝”,误导家长将其当作特殊用途奶粉购买喂食给过敏体质宝宝。

事件发生后,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事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顶格罚款200万元,将涉事产品委托生产商唯乐可公司、代理销售商唯宝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移送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另案查处,对生产商德恒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移送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并对涉及“倍氨敏”投诉的63名消费者进行调处,由经营者按照“退一赔三”的标准进行赔偿,已赔偿1029940.58元。

专家呼吁:加强行业自律 重视消费者食品科普教育

在“史上最严奶粉新政”的影响之下,我国国产奶粉抽检合格率高达99.5%,位居全球之首。然而,对牛奶蛋白过敏的婴幼儿群体无缘这些高标准、严要求的奶粉。由于饮食中需要限制牛奶蛋白的摄入,这一婴幼儿群体只能选择无/低致敏性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其中就给了不法商家“可乘之机”。

“特医食品应在医生和临床营养指导下销售使用,但现在特医食品尚未进入医院目录,消费者的科学认识不足,造成消费使用误区。”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副会长厉梁秋对记者表示。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罗云波教授此前指出,特医资质门槛高,但利润丰厚。“因此企业打擦边球利用,把普通食品说成是特医食品,以牟取利益。”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理事长赵亚利也直言,固体饮料被滥用的行为也存在已久。

业内专家指出,消费者在购买婴儿奶粉或特殊医学用途婴儿奶粉应仔细阅读标签信息,不要轻信推销信息。“防过敏深度水解奶粉的用法用量上是有说明的,不能长期作为主食食用,只是短期过渡。”罗云波表示。

同时,专家也指出,有关部门加强相关监管措施,打击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行为,社会各界也应加强特医食品科普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