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13号〕。

青海省西宁大十字百货商店有限公司广场店销售的、标称青海高原特色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制造的昂思多青藏高原天然矿泉水(5L/瓶、2020/3/1、),界限指标-锶检测值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结果为0.097mg/L、标准值为≥0.20mg/L,产品包装明示值0.22mg/L~0.7mg/L。

锶是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的一种微量元素,是天然矿泉水中矿物质界限指标之一。界限指标是区别饮用天然矿泉水与其他饮用水的主要品质指标,界限指标应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符合规定。界限指标不达标,存在以次充好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可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中规定,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界限指标-锶的最小限量值为0.20mg/L,该批次产品标签标示界限指标-锶含量范围为0.22mg/L~0.7mg/L。因此,该批次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界限指标-锶检测值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界限指标-锶检测值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水源水受环境、季节等因素影响导致界限指标含量波动,还可能是部分生产厂家为追求利益使用非矿泉水冒充矿泉水。

企查查显示,青海高原特色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一九九九年,是青海省海东地区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昂思多水是第二、三、四届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指定饮用水;中非企业合作论坛指定饮用水;被青海省工商管理局评为“青海省著名商标”、青海省名牌战略委员会评为“青海省名牌产品”。

其官网称,昂思多水是青海省唯一获准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识的矿泉水产品,是国内唯一一家在青藏高原涌泉口建厂并灌装的工厂,设立三级保护区。

陕西百福乐量贩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省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制造的健舒清畅酸奶(巴氏杀菌热处理风味酸奶)(200g/盒、健舒、2020/10/10),酸度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63.9°T、标准值≥70.0°T。

乳制品酸度通常是指总酸度,包括自然酸度和发酵酸度,发酵乳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会产生酸性物质,使产品酸度上升。发酵乳酸度偏低会影响产品的风味、口感,也会使产品受杂菌污染的风险变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2010)中规定,发酵乳酸度不得低于70ºΤ。发酵乳中酸度检测值不达标的原因,可能与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发酵剂活力不足、原料乳中乳糖含量偏低或发酵工艺控制不当等原因有关。

企查查显示,陕西省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先后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QS”认证,荣获国家、省、市荣誉60余项,被认定为“国家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陕西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优秀食品龙头企业”、“先进集体”。

企查查还显示,西安东方乳业有历史被执行人记录35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1139437.61元。

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官网称,公司把产品质量视为企业的生命,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最安全、高营养的产品。

云南省昆明云顺和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云南保山同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同心绿蚕豆(素香味+麻辣味),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芝麻油》(GB/T 82332018)中规定,二级芝麻香油(包括小磨芝麻香油)中酸价(以KOH计)的最大限量值为3.0mg/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酸价(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3mg/g。食用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酸价(以脂肪计)(KOH)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等。

苏果超市(安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西路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安徽省怀宁县顶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顶雪贡糕,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霉菌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霉菌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数。如果食品中的霉菌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可能产生霉菌毒素;长期食用霉菌超标的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食品中霉菌的检测结果不得超过150CFU/g。糕点中霉菌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有关。

淘宝网零食王国铺(经营者为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优之慕食品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揭西县同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李果(凉果类),亮蓝和苋菜红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亮蓝又名食用蓝色2号,水溶性非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如果长期摄入亮蓝超标的食品,存在致畸、致癌的可能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凉果类中亮蓝的最大使用量为0.025g/kg。凉果类中亮蓝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计量不准导致终产品亮蓝超标,也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过量使用,还可能是企业掺假造假滥用色素。

苋菜红又名蓝光酸性红,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如果长期摄入苋菜红超标的食品,存在致畸、致癌的可能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凉果类中苋菜红的最大使用量为0.05g/kg。凉果类中苋菜红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计量不准导致终产品苋菜红超标,也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过量使用,还可能是企业掺假造假滥用色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