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日讯(记者朱国旺杨奇奇)3月31日,深圳龙城同步口腔门诊部因涉嫌广告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局罚款20000元。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对于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据天眼查,深圳龙城同步口腔门诊部是深圳市同步发展口腔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是深圳市同步齿科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孙公司。

据同步齿科官网介绍,同步齿科是深圳市同步齿科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的全国口腔连锁品牌门诊,系深圳市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深圳医疗质量A级单位。目前同步齿科在深圳、东莞、珠海等地设有六十余家分支机构,已开设数字化种植、数字化正畸、美学修复、牙周治疗、儿童齿科等诊疗项目。

事实上,同步齿科涉嫌广告违法行为并非先例。2019年8月5日,深圳龙城同步口腔门诊部的母公司深圳市同步齿科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也曾因广告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局开出罚单,罚款10000元。

记者在大众点评搜索同步齿科搜索时发现,同步齿科的人气颇旺,不少网友评论“服务热情”“环境很好”,其中一家分店的“全口超声波洁牙(含喷砂、抛光)”团购项目销量近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