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价格改革如何深化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纲要部署,深化“十四五”时期重点领域价格机制改革,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即到2025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科学定价机制全面确立,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更加健全,公共服务价格政策基本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十三五”期间,我国价格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目前,97%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由市场形成。“总的看,价格改革和相关工作举措极大地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有力保障了市场供应;有效促进了要素自由流动,切实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助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构建起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的“四梁八柱”
保障粮油肉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意义重大。
该负责同志表示,“十四五”时期,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坚持系统治理,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构建起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的“四梁八柱”。
《行动方案》提出,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健全重点商品监测预测预警体系,加强粮油肉蛋菜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做好铁矿石、铜、玉米等大宗商品价格异动应对,及时提出综合调控措施建议,强化市场预期管理。
“‘十四五’时期将坚持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框架不动摇,着力增强政策灵活性和弹性,合理调整最低收购价水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筑牢保供稳价基础。”该负责同志说。
能源价格改革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去年,我国正式宣布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十四五”时期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将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充分考虑相关方面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发挥价格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此,《行动方案》从能源供给、消费两方面提出了重点举措。
促进能源供给结构低碳转型。继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持续深化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
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完善针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加大实施力度;降低岸电使用服务费,推动长江经济带沿线港口全面使用岸电;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稳步推进石油天然气价格改革,适应“全国一张网”发展方向,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
系统推进农业水价等一揽子改革
为推动节水减排,“十三五”以来,国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农业节水,目前累计实施面积已超过4.3亿亩;健全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超过90%的设市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已基本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
但是,我国用水效率不高的问题依然突出,水污染防治压力较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的瓶颈制约将日益凸显。
“我国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水减排,不仅是现实之需,更是长远发展之要。”该负责同志说,《行动方案》对水资源价格改革的总体安排,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系统推进,从原水、生产用水、生活用水、污水处理全链条考虑,系统推进水利工程水价、农业水价、城镇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一揽子改革,助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
主要改革任务包括:建立健全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动态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建立健全城镇供水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有序推进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在具备条件的高耗水行业率先实施;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结合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提高情况,提高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完善教育、养老、景区等领域价格政策
教育、养老、景区等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十四五’时期,国家将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价格改革,推动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效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该负责同志说。
《行动方案》提出,健全公用事业价格机制。认真落实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的要求,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推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合理制定调整收费标准。推行非居民餐厨垃圾计量收费。完善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机制。健全铁路货运与公路挂钩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
公益性服务价格政策也将进一步完善。《行动方案》提出,进一步完善教育、养老、殡葬、景区、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价格政策,包括完善学前教育收费政策;支持普惠性养老服务发展;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健全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加强景区内垄断性服务价格监管;完善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行动方案》强调,把握好改革的时机、力度,充分研究论证社会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民生保障措施。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