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19个省完成煤矿上半年自查自改工作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9日讯 7月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全国19个省完成煤矿上半年自查自改工作,监管排查覆盖率达87.4%,“全系统各环节”监察执法覆盖率达80.3%,各级监管监察机构共查处问题隐患178758条,其中重大隐患344条,罚款4.8亿元,责令停产整顿374处。
据介绍,今年以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立足“两个根本”,以开展煤矿安全大排查为抓手,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将“打非治违”、“六严禁三严格”措施落实情况等纳入执法全过程,更加聚焦防控煤矿重大风险,深化矿山外包工程、资源整合煤矿、托管煤矿和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等四个专项整治,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上半年,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完成监察执法9156矿次、同比增加1171矿次;查处事故隐患66281条、同比增加5554条,其中重大隐患594条、同比增加129条;实施行政罚款9.21亿元、同比增加2.21亿元,责令停产整顿矿井373处、同比增加101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476处、同比增加37处,责令停止作业采掘工作面3252个、同比增加628个,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46次、同比增加14次。
相关负责人称,今年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已开展了2轮异地执法,共监察煤矿182处,查处隐患2982条,其中重大隐患46条,责令266处采掘工作面停止作业、29处煤矿停产整顿,罚款5567.3万元,问责287人次,曝光了10起典型案例。下一步,还将针对往年煤矿事故多发的现象开展两轮异地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