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屡有披露,有的楼盘违规收集人脸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对客户类型进行甄别后“精准营销”。多家互联网企业也曾被曝利用大数据分析对不同群体进行差别定价,实行“价格歧视”。

北京市消协2019年发布的一项专项调查显示,超八成被调查者认为“大数据杀熟”现象相当普遍,且有超五成被调查者表示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广大消费者苦“大数据杀熟”久矣。

8月1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三次审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对“大数据杀熟”等作出有针对性规范。最高立法机关对法律的制定完善,既是对民众呼声的回应,也是司法为民、维护人民权益的体现。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人们享受到了大数据赋能带来的种种便利,但不法商家对大数据的违规滥用,又让大数据运用成了一把“双刃剑”,算法成算计、刷脸成丢脸,消费者很受伤。

一段时间内,有的互联网企业利用大数据垄断和算法不透明等带来的违法行为发现难、举证难、认定难等问题,大钻法律和政策空子,甚至一度以为违法勾当穿上大数据“马甲”后,就能摇身一变成为光鲜亮丽的商业科技。然而,有道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此次提请审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无疑将让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要防止大数据赋能变“负能”,行业自律也必不可少,必须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建好大数据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墙。此外,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加强数字平台和企业的相互监督与协同自律,建立健全大数据使用及安全规范,才能把牢数据安全的大门。

当下,中国大数据产业规模超万亿元、5G终端连接数占全球80%以上……数字中国的前进趋势不可阻挡,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大数据杀熟”等问题,只有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才能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引导企业向着更好满足人民需要的方向发展。(本报评论员胡锦武、姚子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