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掉药店“间距门槛” 激发市场竞争活力
9月1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高远百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从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手中拿到了公司一家新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据悉,该药店成为北京市取消药品零售企业之间350米距离限制后,海淀区开办的首家药品零售企业。(9月2日《工人日报》)
“批药店先量距离”是个老规矩,不仅北京有,上海、天津、河北等多地也都执行过。各地的标准不一,有50米间距到400米间距的多个版本,且在测量过程中,还有直线距离、必经路程距离等不同算法。这也就意味着,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哪家企业或哪个自然人想开家药店,还得先看看邻近药店的位置,如果拟开药店的新址与邻近药店的距离小于监管部门设定的“间距标准”,哪怕只小了几米,那对不起,申请就无法通过。多年来,因不符合药店“间距标准”而申办碰壁的大有人在。
监管部门设定药店“间距门槛”的初衷,是为了避免药店扎堆,促进医药资源的均衡发展。在十几年前,民营零售药店经营刚被放开,药店准入门槛较高,药店数量还不多,如果有限的药店扎堆,可能有些区域尤其是位置较偏僻区域的药店数量就较少,民众买药会遭遇不便。“间距门槛”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药店分布的广泛性、均衡性,保障了民众购药的便利性,曾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近年来,随着药店准入门槛越来越低,市场上的药店越来越多,星罗棋布,已经处于饱和甚至超饱和状态。截至2021年3月底,全国药店数超56万家(7月6日《新快报》)。如今,在民众的“家门口”或生活区、工作区、学习区附近几乎都有药店,药店分布已经完全能够满足民众的便利购药需求,即便有药店在某区域扎堆,也不存在其他地方药店稀缺或空位的现象。显然,药店的充分发展,已经不需要监管力量对药店布局再进行人为干预。实际上,在这样的语境下,民众已经不再关心药店的分布,而是关心药店的价格和服务,市场也更需要药店充分竞争、优胜劣汰,以自身的力量调整优化资源分配和布局。这符合竞争法则,也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
在去年底,国务院已经把“督促地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纳入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任务之中(2020年12月7日澎湃新闻),很多地方和北京一样,已经开始行动,取消了药店“间距门槛”。这一动作顺应了药店行业发展的形势和需求,为药店行业市场主体以及潜在的投资者再松绑、再减负,能够激发市场竞争的活力。药店的充分竞争,传导到消费端,还能给消费者带来更多实惠。
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核心导向之一。政府在审批、监管工作中,必须找准职责定位,厘清行政权力与市场“权力”之间的关系。北京等地撤掉药店的“间距门槛”,就把市场应有的“权力”交还给了市场,彰显了对市场经济规律的尊重,也彰显了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行动力。(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