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发力、药企加鞭 孤儿药不再“孤冷”?
《科创板日报》(上海,记者 金小莫)讯,传统观念认为,孤儿药(记者注:又被称为罕用药,是一些专门用于治疗罕见疾病的特效药物)因市场小、研发成本高而不具备投资价值。眼下,多元支付方式以及扶持政策的出现,可能会让孤儿药在药企受到热捧,甚至变成一种研发管线的开发策略。
9月1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468号(社会管理类371号)提案答复的函》,其中提到,进一步探索适合“孤儿药”的采购机制,并将结合临床治疗用药需求、医保筹资能力等因素,将符合条件的罕见病药品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另一方面,《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了孤儿药赛道。据统计,2020年,有来自基石药业、亚盛医药、信达生物、君实生物、和铂医药等公司的逾7款中国新药在美国获得孤儿药资格。
除社会价值外,孤儿药还具有哪些投资与开发价值?为何聚焦于大病种药物开发的企业也会开发几款孤儿药?更广范围的医保覆盖是否会给孤儿药开发带来新推动力?《科创板日报》记者与业内人士进行了交流。
被低估的孤儿药
听闻前述医保局新闻后,有业内人士心中一喜,对《科创板日报》记者称:“如果能够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让更多患者得以持续用药,对孤儿药研发企业的价值推动作用是非常大的。”
孤儿药之所以受到关注,除公益性质外,该人士坦言,这也是因为孤儿药背后“有市场”。
“有些罕见病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在国外是罕见的,但在国内就不那么罕见了,或者反之。针对这些病种,如果开发出新药后再全球推广,也有一定机遇。”他称,而且罕见病患者往往需要终身服药,如果结合终生需求量来看,市场未必狭小。
比如胃癌,它在美国属于罕见病,但在中国、日本及南韩等亚洲国家发病率很高。在一医药企业的媒体分享会上,该企业的全球研发中心总裁兼首席医学官就称,由于欧美国家低发,胃癌一直为全球知名大药企所忽视,而亚洲的胃癌患者又面临着“缺医少药”现状,因此,若能在该赛道有所突破,他认为“会引领潮流”。
再比如多发性硬化症,它在国内是罕见病,但在欧美又是常见病,诺华、罗氏、强生、基因泰克等知名药企都相应的治疗药物。2019年,全球有5款多发性硬化症治疗药物销售额超过30亿美元。目前,拜耳的倍泰龙、赛诺菲的奥巴捷和诺华的捷灵亚及万立能已被纳入国内医保,“特别赚钱的”。
更宏观层面来看,EvaluatePharma的《孤儿药报告2019》显示,孤儿药在2024年将占全球处方药销售的五分之一,销售额预计将达到2420亿美元。
一条“绿色通道”
对于药企来说,以孤儿药策略来开发药物也具有“性价比”。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科济药业的在研产品CT041已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授予的用于治疗胃癌/胃食管结合部癌的孤儿药资格、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授予的用于治疗胃癌的孤儿药资格。
企业方面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被认定为孤儿药后,企业会享有Protocol assistance、上市许可申请将直接进入集中审批程序、费用减免等“优惠”,“不可否认,它们对于产品的尽快上市是有推动作用的。”另外,在日后产品的销售过程中,被FDA认证的孤儿药上市后享受7年市场独占权,被EMA认证的孤儿药则享受10年的市场独占权。
“在产品产品上市后,市场独占权对产品的销售会非常有优势。”科济药业称。
此外,经FDA、EMA认证的产品再回到中国市场进行上市,也或可获得一定的加速审批。
另有业内人士评述称,巧用捷径跳跃,选择在美国属于孤儿药,但在中国却有大量病人的药物进行立项和开发,也是药企最常用的办法;或者从孤儿药做起,再扩大应用,开发多适应症。
“充分利用国外对于孤儿药的支持政策,以及我国相对较低的临床前研发成本,在国内开展临床前研究,在研发过程中严格保持高素质实验和高水平的数据记录,以备日后在海外申报临床。”他称。
前述孤儿药从业者则表示,很多罕见病都是自身免疫系统疾病,后者与癌症药物的开发存在技术共通性,可共用技术平台。比如,利妥昔单抗可用于治疗淋巴瘤、也被应用于救治重症肌无力患者,在多发性硬化方面也有一定的治疗效果。
“加之国内仿制药开始大面积集采,创新药存在一定同质化竞争现象,‘内卷’严重,在这种背景下,转而去开拓看似小众、冷门,实际却有一定市场空间的孤儿药,也可能是一种出路。”他称。
因费用昂贵限制空间
这一药物开发策略在欧美较为常见。公开资料显示,《我不是药神》的药物原型格列卫,最初即作为“孤儿药”获批上市;引爆PD-1市场的O药和K药最初 也属于孤儿药,到了2020年二者的全球销售额分别为79.08亿美元、143.80亿美元。
不同于欧美市场,国内孤儿药市场因缺少政策扶持,加之研发费用高昂、临床试验招募难等,导致获批上市的孤儿药售价昂贵、有价无市。
“只要有药物治疗,并长期服药,很多罕见病患者也可以和普通人一样正常生活、工作。”前述人士表示。
政策上,2020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两部规章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提出“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防治重大传染病和罕见病等疾病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等可申请适用优先审评审批程序。
今年9月,医保局发声探索适合“孤儿药”的采购机制,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随着审批通道、支付渠道的畅通,国内孤儿药市场又会演绎出怎样的故事呢?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