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多地调整公积金政策 上调缴存基数、可贷金额
国内多地调整公积金政策 上调缴存基数、可贷金额,促市场回暖
扬子晚报讯(记者 马祚波)临近“年关”,国内多地公积金政策陆续调整。记者了解到,包括广州、济南、西安、合肥等近20城近期发布了涉及公积金的新政,包括上调缴存基数、上调可贷金额等举措,分析人士指出,公积金政策宽松有助于市场回暖,增强购房置业者信心。
12月以来,广州、长春、珠海、嘉兴、茂名、韶关、包头等地均上调了当地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下限缴存金额得到提高。以广州为例,其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2100元调整为2300元;长春市区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从1780元调至1880元;珠海将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1720元调整为1900元;嘉兴自12月起,对缴存基数未达最低工资标准(2070元/月)的职工,将缴存基数统一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了解到,按年调整缴存基数是公积金制度实施以来的“规定动作”,不过每个城市的调整时间并不相同,如南京每年调整的时间为7月份,2021年7月调整后,南京在职人员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数额理论上最高可达8280元,比上一年度增加了792元。而每年年末调整的城市也不少,上述7地调整后可以扩大职工使用范围,支持刚需购房者的需求。
除了缴存基数下限上调,部分省市为吸引高层次人才,还上调了这些人群首套房公积金的可贷金额。11月30日,河南发布公积金新政,高层次人才夫妻双方均在省直资金中心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家庭购买郑州市区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在8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50%,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除此之外,沈阳也在9月份出台了相关新政,高层次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至1.5-4倍,原先的最高限额在60万-240万元之间。
记者注意到,部分城市还将自由职业者也纳入到公积金缴存的范围内,如合肥宣布自12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贷款优惠政策,月缴费基数参照社会保险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为5%-12%;此外,广州也在11月26日推出新政,自由职业者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享受与强制缴存职工同等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府保障性住房等便利措施。
在业内人士看来,公积金政策门槛的降低可以保障缴存职工的购房权利,有助于市场回暖,促进楼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