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保数量更要保质量
保障性租赁住房不仅数量增加,质量也需更过硬。一方面,应更加科学合理确定选址,更好实现职住平衡;另一方面,应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改造质量,不能因为其是租赁类型的住房,就降低建设改造标准。
新市民、青年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充满期待,不断加大的建设和筹集力度较好地回应了这份期待。在近日国新办举行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闻发布会上,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两组数据令人欣喜。
一是建设筹集数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宣布,希望2022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二是占比——“十四五”期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重点城市都提高了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占比,普遍占新增住房供应量的40%至45%。
更大规模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让“租购并举”解决居住问题日益行之有效,有助于让住房租赁成为年轻人乐意主动选择、欣然接受的居住方式。不难发现,2022年的目标任务240万套(间)远超2021年94.2万套的筹集建设总量,是2021年的1.5倍。这表明,保障性租赁住房在我国的发展正在提速。按照计划,“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650万套(间),预计可解决1300万人的住房困难。如果2022年的任务如期完成,“十四五”前两年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数量就将完成整个“十四五”任务的一半。
过去,我国住房市场售卖一条腿长,租赁一条腿短。租赁住房供应不足,发展不规范。被迫搬家、与房东发生各种纠纷、长租公寓爆雷跑路……提起租房,年轻人很是头疼。如今,小户型、低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推广,有助于让新市民和青年人更普遍地以租赁方式解决初到大城市的居住问题。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政府主导,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是稳定可靠的租赁型住房种类,能够对年轻人形成较大吸引力。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大力发展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淡化居住必须尽早买房的传统观念,减轻年轻人的压力。广大新市民、青年人可以从租房开始,等到经济实力允许再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
“十四五”时期,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占新增住房供应量的比例将达近一半,展现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强大的供给力度。有人不禁会问,大城市的土地本就相应紧张,再供给这么多租赁型住房,会不会挤占商品房的空间从而造成商品房供给不足,进一步抬高房价?
事实上,保障性租赁住房不仅不会造成商品房供应紧张,还将缓解房价上涨压力。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土地主要有5个来源,即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和新供应土地。据统计,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达到了70%。也就是说,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利用现有的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建设,不影响新出让土地。
同时,房地产市场提供的商品住房一般都面积较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增的小户型房源与商品房市场供给能够形成差异化,可以优化城市住房供应结构。保障性租赁住房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提供渠道,将有助于整个房地产市场预期的稳定,购房需求将合理释放,房价上涨压力将随之缓解,从而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建设规模提速,离不开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不久前,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构建多层次、广覆盖、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服务体系。资金支持力度的加大将进一步助推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行稳致远。
值得注意的是,保障性租赁住房不仅数量增加,质量也需更过硬。一方面,应更加科学合理确定选址,更好实现职住平衡。应该更加细致地对新市民、青年人的需求进行分析研判,在城市的哪些区域需求量更大,就在哪些区域加大供给,尽量避免一些区域因供给过剩乏人问津,而另一些区域却难以满足需求的情况发生。另一方面,应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改造质量。不能因为其是保障性住房以及是租赁类型的住房,建设改造标准就降低。在防水、防噪、设备管线设置合理、确保室内空气健康等方面,均应按照相关要求切实保障,让广大新市民、青年人住得进,更住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