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海

网购越来越普遍,有些时候难免需要退货。但看似简单的退货操作,实际却常常遇到一些麻烦。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1531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59.4%的受访者感觉在网购退货上存在流程繁琐的问题。54.5%的受访者觉得退货存在需要自行承担运费或运费高的情况。其他在退货上的困难还有:客服态度差(52.8%),处理退货申请不及时(49.8%)等。(3月17日中国青年报)

虽然网购领域早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一些卖方和平台会以各种理由拒绝消费者的退货申请。当“七天无理由退货”遇上这样的卖家和平台,只能无奈地放弃,或走上一次艰难的维权之路。

当然,也有卖家和平台在极不情愿之下答应消费者退货,但需要消费者自行承担运费,运费还可能比较高,让退货买家有“得不偿失”之感,且退货流程颇为繁琐——有网友曾在网上作出如下自述:“双11”买的货,16号就退货了,21号卖家签收,26号才开始验货且表示配件不齐全拒退,“本来寄回去的货物铭牌和包装都完好”。在某投诉平台,有消费者讲述,有的商家已经签收了退回的货物,但迟迟不打款,“需要等库房验收”云云,“让人很是‘头大’”。有这种退货经历者,应该不在少数。

“七天无理由退货”本是为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权利,但是,不同的卖家和平台设立的退货门槛、时间快慢等不尽相同,对“商品完好”等退货指标的认定也不同,让“无理由退货”实施起来困难重重。

因此,网购行业亟待完善退货制度,使退货程序更加便捷。在相关制度设计中,应当要求卖家在售前告知退货规则,提高卖家受理退货和退款的速度,同时提高快递员的接单速度;退货时应该直接按照买方、卖方地址原路寄回去;希望平台和快递站点做好协同,针对退货消费者推出一些寄件优惠,而非承担较高运费;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平台和卖家的监管,包括执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况,对阻碍或变相退货者,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以儆效尤。

据上述新闻报道,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提到完善“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加强消费者售后权益保障,规定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规定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这条规定,为“七天无理由退货”拆除了一道较高的门槛。期待不合理的退货门槛应拆尽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