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鲁中网7月8日讯(记者 张艳 赵烜艺 通讯员 岳培培)7月6日上午,桓台县召开第18届7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会上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县委副书记、县长边江风,副县长郭凯,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孙敬双,副县长赵曰珠等领导出席会议,县司法局局长庞月明进行领学。

《社区矫正法》作为规范社区矫正制度的专门法律,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依据,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区矫正制度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主要学习了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目的和原则、社区矫正工作体制和机构设置、社区矫正的决定和接收程序、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程序、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工作等七项内容,系统了解了该法的出台背景和意义。

该法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系统性主干法律的空白,在完善社区矫正法律规范体系的进程中迈出了关键一步。法律条文充分体现了保障人权、宽严相济、科学矫正、社会参与、修复融入的现代刑罚执行精神,对于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刑事执行制度、保障公正司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边江风指出,《社区矫正法》的制定出台是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的重要尝试,也是贯彻落实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体现,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强调,司法局要牵头加强该法的学习,对照标准补齐工作短板,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责任,保障《社区矫正法》的正确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