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晨报-鲁中网7月20日讯(记者 马冠群) 今天,淄博市委巡察办发布十二届淄博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根据相关规定,淄博市委决定于本月下旬至10月上旬,开展十二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其中,巡察对象有17个,举报方式将在正式进驻被巡察单位后公开。

此次巡察对象有17个,包括淄博市委工作机关:淄博市委办公室、淄博市委政法委、淄博市委政策研究室、淄博市委机要保密局;淄博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淄博市委党校;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淄博市中心医院、淄博市第一医院、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淄博市中医医院、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淄博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淄博市政法部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延伸巡察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市县联动巡察各区县人民法院);巡察“回头看”:淄博市市场监管局。

巡察内容包括深化政治巡察、推动中心工作、紧盯作风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以及其他需要巡察的内容。

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各巡察组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待正式进驻被巡察单位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