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鲁中网7月21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杨丽 王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为逃避处理,有人便想方设法买卖驾驶证积分,破坏了正常的交通安全管理秩序。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与支队法制科、张店公安分局贾庄派出所,联合查处了多名“买分卖分”违法人员,并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020年7月6日16时左右,王某、王某某一同进入张店交警大队山泉中队业务厅,到违法处理窗口为鲁CY1***小型汽车处理非现场违法行为,王某出示了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在处理违法行为的过程中,民警发现鲁CY1***小型汽车在一年内有多名驾驶人处理过非现场违法行为,故暂停对王某违法行为的处理,并对其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行为组织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王某、王某某涉嫌买分卖分、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随后移交张店公安分局贾庄派出所处理。

经派出所调查,王某某在为鲁CY1***号小型汽车处理违法行为时,通过买卖驾驶证积分的方式,收购多名驾驶人的驾驶证积分,于7月6日下午带领王某(男)到山泉中队窗口处理与其无关的车辆违法行为,并教唆王某(女)、李某某、史某冒名顶替车牌号为鲁CY1***车主,于7月3日向张店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多个违法处理窗口提供虚假证言。经张店公安分局贾庄派出所调查处理,王某某、王某(男)、王某(女)、史某、李某某五人,以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分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张店交警提醒:买卖驾驶证记分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公安部严厉打击,一旦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重则追究刑事责任,大家千万不要以身试法,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