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公告,对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相关调整事项进行了说明。根据公告,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中山市社会保险业务系统已上线广东省集中式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业务有部分调整,调整内容和办事指引具体如下:

【个人参保证明】

从2020年6月起,中山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样式已根据省的要求进行调整,新出具的参保证明仅包括参保人在中山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三险的情况。

参保人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社会保险自助服务终端机,或前往中山市各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打印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其中,通过网站、自助终端机打印的个人参保证明为《中山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具体样式见附件2)。该两种样式的个人参保证明均为参保人在中山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三险情况的真实反映,且均可进行网上校验,其效力一致。

此外,参保人需打印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证明的,请向中山市医疗保障部门或拨打12345服务热线咨询。

【单位参保缴费凭证】

根据业务调整要求,参保单位需打印2020年5月前(含当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的,请登录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网址:http://hrss.zs.gov.cn)或通过自助终端机,或前往中山市各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打印;参保单位需打印2020年6月后(含6月)的单位人员缴费凭证的,请到中山市税务部门出具,详情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