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鲁中网8月5日讯(记者 李庆宇 通讯员 陈至勤 马颖)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建筑工地增多,渣土运输车辆需求的增加,渣土车管理日渐成为城市管理的难题之一。文昌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将渣土车治理作为日常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健全机构、源头治理、途中控制、消纳处理”等四个环节,持续加大渣土车管理力度和深度,规范渣土运输市场,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共创美好家园。

为规范辖区渣土车管理,文昌湖区管委会成立了渣土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安排一个中队全面负责渣土车整治工作,每天进工地、巡道路,对渣土车进行全面监控,建立渣土车整治工作微信群,适时发布整治有关信息,定期召开渣土运输公司负责人工作会议,确保渣土车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文昌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方面要求建设方、施工方在新开工地之前,必须持建设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备案。另一方面要求建设方、施工方在外运建筑渣土时,必须聘用具有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清运。同时规范施工工地出入口管理,安排人员进行监管,对车辆带泥现象及时发现及时整改。联合区建设局对辖区所有在建项目工地设置的冲洗设施、出入口道路硬化、建设工地围挡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此外,文昌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路面巡查执法检查力度,针对车辆运输过程中带泥上路、棚盖不严、凌空抛洒、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问题进行查处,累计整改纠正问题728条,立案处罚20起,冲洗路面20余万平方,发现的问题整改率达100%。同时每周联合区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区环保局进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态势。截至7月底,共联合执法20余次,出动人员160余人次,检查车辆120余车次,纠正处置违法违规行为54起。

辖区在建工程项目较多,产生的建筑垃圾无处消纳,文昌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前谋划、采取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态治理。先后在商家镇前太村、萌水镇金山村设置两处建筑垃圾消纳场。目前,前太村建筑垃圾消纳场已实施土地整理,达到复耕条件,完成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