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醉驾三轮摩托车 张店一男子被查处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
2020-09-07 20:52:00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9月7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杨丽 崔洋)摩托车作为便捷的交通工具,备受广大群众青睐,方便出行的同时,由于驾驶人缺乏安全意识,上路行驶不遵守交通法规,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9月6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查获一起无证且醉酒驾驶三轮摩托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4时45分,张店交警在西五路与共青团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行驶缓慢,形迹可疑。执勤民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当执勤民警靠近该车时,闻到一股酒气,随即对该车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人周某某体内酒精含量结果为8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执勤民警要求周某某出示驾驶证时,周某某坦言未取得驾驶证。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周某某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对周某某的违法行为当场进行宣教,醉酒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身体受伤害,还要承担经济损失。周某某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很后悔,表态以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守法公民。
张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管什么出行方式,都要遵守交通规则。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酒后或醉酒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更严重!为了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请广大驾驶人时刻都要牢记:驾车不是儿戏,酒后不当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