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升级!出台“促进就业九条”3.0版,广东这样稳就业!
日前,《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正式出台,9个方面措施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自2018年以来,广东“促进就业九条”再次升级,目前已推出3.0版。
先通盘来看,此次政策9条措施分别为——
9方面政策稳就业。
有四方面变化值得注意:
●针对“促进就业九条”1.0(2018年出台)、2.0(2020年出台)中推出的不少援企稳岗优惠政策,此次新政明确进行延续。
其中,对于“粤菜师傅”,政策明确将“粤菜师傅”培训项目(工种)纳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范围,支持各地开发一批粤菜美食制作、包装、推介等就业岗位,组织开展“粤菜师傅”招聘活动。
“广东技工”方面,通过明确补贴加强激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学校可按每人200元标准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符合条件的可参照高校毕业生申请每人5000元标准的基层就业补贴。
“南粤家政”则重点推进标准建设——推进家政服务业通用基础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等标准研制,支持基层家政服务站和家政产业园(家政服务超市)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申请最高额度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引进一批外籍家政培训师。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广东还明确加快推进“乡村工匠”工程和“农村电商”工程,在村(居)建设一批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按规定给予每个示范站不超过10万元标准的一次性补助。
援企稳岗>>>延长优惠政策期限
各地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剔除一次性预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时,可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实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原各市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至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1日起按照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全省统一实施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50%的政策。
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按照“一市一标准”原则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和暂免征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就业优先>>>以促发展拓增量
创业带动>>>多项补贴鼓励多渠道就业
重点群体>>>明年底实现社工岗位100%覆盖全省乡镇村
进一步扩大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数量,并向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适当倾斜。
实施“社工双百工程”,开发一批社会工作服务岗位,2022年年底前实现全省乡镇(街道)、村(居)100%全覆盖。
支持开展“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计划实施期间,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参加人员按不超过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将鼓励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开发一批农村保洁、治安、护路、管水、乡村快递收发等乡村公共服务类岗位,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按规定落实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提升技能>>>新职业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
资金激励>>>强化就业服务和组织领导
促就业政策不断升级。
【记者】肖文舸
【实习生】高戈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