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集团深陷业绩困局 与风行在线合作闪收关注函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创始人冯鑫被捕、主业停顿、员工仅剩下10人……昔日影音霸主暴风集团(300431)如今已沦落到这般田地。对于暴风集团而言,如何破当下困局才是至关重要的。
2月11日晚间暴风集团发布公告称,为了盘活上市公司存量资源,公司与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行在线”)签署了《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等。然而,在公布与风行在线合作的消息不久之后,暴风集团就闪收深交所的关注函。
暴风集团的公告显示,2月10日,公司与风行在线于北京市签署《合作协议》《广告经营授权书》《代运营授权书》《品牌授权书》。双方将在互联网视听服务领域开展合作,合作期限为15个月。
具体来看,《合作协议》显示,暴风集团将合法拥有的暴风影音App、暴风影音PC客户端、暴风影音广告系统运营权交由风行在线排他代运营,代运营期限为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15个月,从2020年2月10日起至2021年5月9日止。合同期满后,如暴风集团决定继续以代运营方式运营产品,风行在线则享有独家续约权。
广告经营授权方面,被授权方风行在线代理授权方暴风集团向广告客户销售“暴风影音”PC客户端及移动端App所有广告产品。广告形式包含但不仅限于“视频贴片广告/暂停/App启动图/Banner/信息流/弹窗”等多种广告形式;风行在线负责在授权区域内积极扩展互联网广告销售,接受广告客户委托,发布各类广告。该授权为排他授权,不包含转授权的权利,但风行在线可委托第三方代理售卖上述广告产品。
代运营授权的内容包括风行在线代理暴风集团运营“暴风影音” 移动App各端口、暴风影音PC客户端、暴风影音广告系统各版本。风行在线享有获得运营所得的会员收益、广告收益等一切收益的权利。此外,暴风集团授权风行在线有权以“暴风”的品牌与商务合作伙伴开展新业务。
因合作方为风行在线,暴风集团此次交易备受市场关注。 资料显示,风行在线成立于2005年,系上市公司兆驰股份的子公司。通过查询相关公告了解到,2015年8月13日,彼时兆驰股份董事会同意公司报名参与竞买风行在线63%股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9.67亿元的范围内竞买。
2016年1月初,风行在线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变更完成后,兆驰股份持有风行在线63%的股权,同时风行在线纳入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范围。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此次风行在线与暴风集团合作内容主要涉及旗下暴风影音相关业务,而该业务可谓是公司重要营收来源。据暴风集团介绍,公司战略定位是互联网文化娱乐综合服务提供商,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互联网视频(暴风影音)以及互联网电视(暴风电视)两个业务板块。
财务数据显示,暴风集团在2019年上半年实现的营业收入约8359.29万元,报告期内该公司广告业务和网络付费服务收入分别为3470.71万元、1094.78万元。暴风集团称,广告收入、网络付费服务主要为互联网视频业务。
风行在线主要业务为视频播放与广告销售。据兆驰股份财报显示,2019年上半年风行在线实现的营业收入约4.47亿元,对应的净利润约5959.25万元。
对于此次合作,暴风集团在公告中称,本次与风行在线的合作有利于盘活上市公司存量资源,开拓收入来源和维持运营能力。
在风行在线出手前,暴风集团深陷业绩困局。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暴风集团实现的归属净利润亏损约6.5亿元,同比下降184.5%。
此外,暴风集团多次发布公告称,目前主要业务仍然处于停顿状态,经营发展受到严重制约,面临无业务收入来源的风险。
暴风集团与风行在线的合作引起了深交所的关注。在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暴风集团补充说明本次合作事项对公司主业经营和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能否化解公司主业陷入停顿的风险;公司与风行在线的合作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公司在与风行在线的合作过程中如何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利益,此次合作事项是否存在掏空上市公司的嫌疑,公司董事在审议上述合作事项时是否勤勉尽责。
深交所指出,与风行在线签署的合作协议中约定,代运营PC客户端、App所得收益,扣除成本后按照双方3:7的比例进行分成;在《代运营授权书》中约定,风行在线享有获得运营所得的会员收益、广告收益等一切收益的权利。对此,深交所要求暴风集团说明上述条款是否存在冲突,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9年12月19日,深交所就曾对媒体报道称“风行网已收购暴风TV,将接管暴风TV平台和系统,双方目前正在做内容整合”相关事宜向暴风集团下发关注函。
不过,截至2月11日晚间,暴风集团仍未回复。深交所要求暴风集团补充说明未回复关注函的原因,以及上述事项与公司本次披露的合作事项是否存在关系,公司是否及时就与风行在线的相关合作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公司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曾致电暴风集团进行采访,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对方电话并未有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