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设200亿元个体工商户纾困资金
武汉“真金白银”帮扶中小微企业
设200亿元个体工商户纾困资金
湖北日报讯 (记者谢慧敏)减免租金、税收,设立200亿元定向纾困资金……4月18日,武汉市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政策措施》,以12条举措,帮扶全市73.9万户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这是继中小企业“惠企21条”后,武汉再次拿出“真金白银”,为小微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其中,在融资方面,继建立200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后,再设200亿元贷款额度的定向纾困资金,用于对个体工商户的贴息支持。同时,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资金,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个体工商户,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并鼓励引导非国有资产出租人比照该政策减免租金。
此外,为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增值税。同时,免征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至6月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个体工商户可在年内缓缴社保费,期限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在要素保障方面,新政还明确,对今年上半年水、电、气欠费用户,实行“欠费不停供”。对今年2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劳动者到个体工商户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疫情防控期间,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到2020年底,在原优惠政策基础上,对二类、三类ETC货车分别给予应交通行费22%、14%的优惠,2020年6月30日前,减半收取铁路保价、集装箱延期使用、货车滞留等费用。
武汉市要求,依法对个体经营者豁免登记,实施审慎包容性执法。延长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至年底,各类证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无法及时办理的,顺延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据悉,自今年2月底实施中小企业“惠企21条”以来,武汉已减免社保及拨付稳岗就业补贴59.06亿元,减免各类税费9.12亿元,水电气降价累计1.55亿元,全市国有企业预计减租约4亿元,市级科创小微企业园、双创示范基地预计减租约3亿元。同时,中小微纾困专项资金已组织推荐企业近8000家,贷款需求约600亿元,3025家工业企业已推送银行对接,市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已发放续贷融资1.8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