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零食行业欠缺营养健康理念 多数产品含添加剂
□ 本报记者 赵丽
□ 本报实习生 贾婕
5月17日,中国副食流通协会发布国内首份儿童零食团体标准《儿童零食通用要求》(以下简称《通用要求》)。相较普通零食,《通用要求》首次在营养健康和安全性方面进行了系统规定,并从物理安全性、化学安全性、生物安全性方面进行了细致规定。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家长对于儿童食品越来越重视。那么,当前儿童零食市场现状如何?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走访。
自制零食标准模糊
多数未标注过敏源
目前,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始倾向于自制儿童零食。
在一些短视频平台,以“儿童自制零食”为关键词搜索,相关视频高达数千个,相关播量也有几千万。但这些所谓的自制儿童零食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制作步骤几乎都是在不放置专门添加剂的前提下,随意添加其认为有助于儿童营养的配料,如牛奶、酸奶、奶酪、盐、糖等。
同时,在某二手商品交易平台,《法制日报》记者发现有大量出售自制儿童零食的链接,比如“自制儿童溶豆”“自制儿童虾片”“自制儿童饼干”“自制儿童水果干”等。不同于一些电商平台,卖家仅需一个账户即可注册,不需任何商家或食品安全监测证书,便可获得过百的销量。
据了解,《通用要求》首次给出了“零食”的定义,即指正餐外,用于补充营养(或平衡营养)、放松悠闲、愉悦心情的食品。同时,针对不同的年龄阶段,确定不同的重点营养素需求。但是,这些要求在实践中却并非易事。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某电商平台输入“儿童零食”后,出现了许多相关产品。按照销量顺位排序,一款名为“儿童夹心海苔脆”的商品位列第一,销量达到24万+。
根据商品页的详情介绍,这款儿童零食全称为“儿童即食海苔夹心脆海苔宝宝儿童零食罐装”。仔细阅读商品介绍后,《法制日报》记者发现,该产品除了名称上与儿童相关外,其余没有任何特殊食材和要求。
据客服介绍,该产品的配料表为干紫菜、芝麻以及复合调味料等,成人儿童均可食用。店铺中只展示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原材料进口报关单,并无特殊关于儿童的相关监测报告。
无独有偶,《法制日报》记者随机点开其他高销量的儿童零食产品,大部分均与上述情况相同,甚至配料表中还会出现诸如卡拉胶、柠檬酸、山梨酸钾等添加剂。
在调查中,有少部分电商店铺则选择突出显示“无添加、无色素”等标语。如某家标榜专门制作儿童零食的店铺,在首页重点展示了店长具有育儿师、营养师的专业身份,店铺中所有产品的宣传语都是“为了孩子研发”,无添加剂、无色素、无香精、无添加盐是每样产品的基础。在此之上,还针对不同宝宝的年龄推出了不同的产品。
受访的业内人士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市面上打着儿童零食旗号的产品非常多,其中儿童标准定义模糊,只是为了吸引家长购买,然而大部分食品和成人食品并无区别。
《通用要求》还指出,“强制要求标示过敏源信息,以及醒目标注影响儿童食用过程中安全性的提示”。但在多家电商平台上,多款儿童零食并未清晰标注过敏源信息。
零食消费需求旺盛
多数产品含添加剂
一份来自中国儿童产业中心的数据显示,80%的家庭中儿童支出占家庭支出的30%至50%,家庭儿童消费平均为1.7万元至2.55万元,儿童消费市场每年约为3.9万亿元至5.9万亿元。而在儿童的日常消费中,零食是一项重要的支出。
据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副秘书长孙君茂介绍,相较于发达国家,中国儿童零食的消费结构仍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市场具有巨大的提升空间。
《通用要求》在儿童零食营养健康及安全性上进行了明确规定。比如,儿童零食所使用油脂不应含有反式脂肪酸,不能使用经辐照处理的原料。此外,还提出了少添加糖、盐、油的规定,并要求规定氯化钠、蔗糖、脂肪的限值。
《法制日报》记者走访重庆沙坪坝区两所小学发现,小学门口通常会开好几家零食商铺。学生放学后,会先奔向街道对面的零食铺,里面大多是辣条、糖果与膨化食品。与超市里的产品不同,这里的零食多采用小包装,价格也十分低廉,每包通常为一元,最贵的也仅1.5元。尽管这些零食没有打上儿童两字,但小学生是其主要的受众。
相较于父母为儿童精心挑选零食而言,儿童自行购买零食的要求则简单得多,好看好吃是最重要的标准。《法制日报》记者随机挑选了一包糖果,配料表显示其中添加了大量人工合成色素、甜味剂、增鲜剂、香精香料等。
在超市中,以儿童命名的食品并不多,主要是儿童水饺等面食。零食则更少见,一般为儿童牛奶、儿童奶酪棒、儿童果泥以及儿童饼干。《法制日报》记者随机拿出一袋某品牌的儿童云吞,与一般云吞相比,其配料大致相同,儿童云吞仍含有食用香精、味精等配料,但在价位上却比普通云吞高出一倍。在儿童奶酪棒中,同样含有、卡拉胶、山梨酸、食用香精等食品添加剂。
对此,有业内人士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合理范围内,这些添加剂是允许添加进食物里的,但儿童食品应该添加多少却没有相应规定。因为儿童的身体尚未发育成熟,适应排解能力差,如果过量添加会对儿童身体发育造成危害。
缺乏有效监管措施
业内自治值得期待
“儿童零食行业最大的问题就是生产者、消费者都欠缺营养健康的理念,生产者销售者在无标准的情况下炒概念、贴标签,让消费者跟着广告走。”据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朱毅介绍,《通用要求》属于团体标准而不是国家标准,不是强制实行的,只是一种推荐标准,团体标准出台不等于从此规范有序,“但是总算有了一个规矩,肯定是有积极作用的”。
对于《通用要求》的权威性,中国副食流通协会会长何继红表示,团体标准发布实施后,会对规范儿童零食市场起到积极作用,该协会还将推动团标成为国标。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孙娟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根据《儿童权利公约》,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具体到儿童食品,从科学和监管的角度判断,是要求这类食品能够满足儿童,尤其是婴幼儿的饮食需要。
“针对配方奶粉、辅食补充营养品等与儿童相关的食品,都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来保障其食品安全和营养安全。”孙娟娟认为,儿童零食更多的是一种营销概念,面向特定消费者推销能满足其不同诉求的食品。
“有需求就有市场,通过团体标准来规范市场的发展,是一种业内自治行为,以便为消费者提供一种客观的尺度来量化自己的需求,并作出相应的知情选择。”孙娟娟说。
朱毅认为,目前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很大,“包括儿童喜欢吃的零食,但依旧缺乏对儿童零食类别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亟待推出类似婴幼儿奶粉、辅食那样的监管条例,“或者科普先行,让消费者懂得筛选,促使生产者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