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产经讯 7月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两份有关阿玛尼公文包因标注“牛皮”,而实际材质为剖层皮革,既而构成欺诈,并被判三倍赔偿的案例。
根据此次披露的(2016)沪0106民初4454号及(2016)沪0106民初4455号判决书,原告叶建毅诉称,其于2014年9月24日在被告乔治阿玛尼(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处购得型号为YEWL49公文包两件,单价人民币7600元,共计15200元。此外,其还在当日购得型号为YEWL50公文包两件,单价人民币8800元,共计17600元。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查明,两款涉案的公文包产地为意大利。原告发现公文包上的合格证注明的面料为牛皮90%,聚亚安酯10%。2014年10月15日原告委托国家毛皮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涉案公文包的面料材质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为:该包面料材质为剖层皮革,未标注“剖层”字样。单项评价:不合格。
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背提包》QB/T1333-2010种对材质标注的规定,单一产品使用的某类面层材料超过产品使用面层材料总面积的20%,应标注:面层材料90%以上使用头层皮革(头层移膜皮革除外),允许标注“真皮”;剖层皮革材质应明确标注“剖层”字样。
由此,法院在两份判决书中认为,商品标签的标注应真实、准确,如实反映商品的各项信息,避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从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而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属欺诈行为。
原告购买的公文包材质为牛剖层皮,但合格证上标注的材质仅为“牛皮”,并未明确标注“剖层”字样,意味着被告没有如实反映上述公文包的材质,故涉案公文包应属不合格产品。
由于真皮公文包的价值显著高于剖层皮革公文包,涉案产品现仅标注“牛皮”,极易误导消费者,会使不了解皮具专业知识的消费者做出错误的购买决策。被告的行为已构成欺诈,可能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误导,原告可将公文包(包括因检测而损坏的公文包)退还给被告,被告除应当承担退还原告货款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承担赔偿原告三倍货款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