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士伦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漏缴税款55.63万 被罚30余万
中国网财经7月13日讯(记者 张润琪)近日,北京海关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朝阳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京经关缉违字〔2020〕007号)”显示,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北京博士伦”)因违反了海关监管规定,造成漏缴税款55.63万元,被北京朝阳海关处以罚款30.598万元。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6月至2018年4月间,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京信达报关行向海关申报进口011820151185029806号等报关单项下货物,申报品名为“隐形眼镜润滑液”,申报税号为3824999990。经海关认定,该商品应归入3307900000。
海关认定,北京博士伦的行为违反了海关监管规定,共计造成漏缴税款556327.40元人民币(其中关税475493.51元人民币、增值税80833.89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北京博士伦处以罚款30.598万元人民币。
这已不是北京博士伦第一次违反海关监管规定。2019年年底,北京博士伦同样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朝阳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违反了海关监管规定,共计造成漏缴税款 319180.88元人民币(其中关税 272801.30元人民币、增值税46379.58元人民币);同时,被处以罚款17.555万元人民币。
不到一年时间,为何两次因漏缴税款被罚?对此,中国网财经致电北京博士伦,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天眼查显示,北京博士伦大股东是博士伦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另一股东是北京玻璃集团公司,持股比例40%。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魏培康。
记者注意到,北京博士伦去年业绩不容乐观。据天眼查披露的企业年报信息显示,北京博士伦2019年销售总额12.37亿元,同比减少0.64%;营业总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12.32亿元,同比减少1.04%;净利润4730.85万元,同比减少65.67%。在营收、净利润“双下滑”的同时,北京博士伦2019年的负债有所增长,达5.31亿元,同比增长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