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查办垄断案:须购买指定品牌壁挂锅炉否则不供燃气
青海查办首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案罚款516.2万元
□ 本报记者 徐鹏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示了青海省对青海省民和县某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省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青海查办的首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案件,也是自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聚焦民生,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一项重大成果。
2018年5月23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报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授权,对青海省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指定用户购买燃气壁挂锅炉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从2009年9月直至案发,与相关品牌壁挂锅炉经销商达成利益分配协议,利用其在民和地区民用管道石油天然气供气服务市场的独占地位,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或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品牌壁挂锅炉,否则以自行购置的壁挂锅炉未备案、产品安装不符合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等理由拒绝接受用气申请,致使其它壁挂锅炉经营者无法进入民和县壁挂锅炉市场,限制了民和县壁挂锅炉经营者的公平竞争,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由选择权,违反了反垄断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禁止性规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
案发后,为逃避调查,规避法律责任,当事人客户服务中心主任祁某某伙同他人将其负责的燃气服务部所有壁挂锅炉销售合同、财务账目、原始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转移并焚毁,造成该公司壁挂锅炉销售数量和金额以及牟取违法所得的证据全部灭失,严重阻碍了反垄断执法工作。目前,祁某某等4人已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件调查历时一年半,走访燃气用户、房地产商、经销商600多人(次),获取证据材料62卷35000多页。
由于该案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达近10年,除涉案20多家房地产开发商外,还涉及万余户燃气用户,且该公司长期在民和经营燃气,一家独大,自恃其财力与控制气源的独占地位,对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房地产商迫于其特殊地位,对其违法行为敢怒不敢言,因惧怕打击报复,多次拒绝、退缩或翻供,致使案件调查取证遇到重重阻力。
为此,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骥批示成立专案组,并亲自督办督战。2020年5月14日,依据反垄断法规定,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滥用市场地位限制竞争及隐匿、销毁、转移证据等行为处以516.2万元罚款。
该案查办后,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及时组织召开民和地区燃气器具经销商、房地产商参加的行政指导会,就燃气器具销售中获取不当利益等问题进行了严厉告诫。针对燃气行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对省内15家燃气企业进行了约谈,并就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公用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公平与利益的关系,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该案件的查办,及时纠正、合理规范和明确指引了经营者的市场竞争行为。通过整治,目前该县燃气器具经销商从过去的23户增加到47户,燃气用户办理用气申请业务更加方便快捷。由于壁挂锅炉市场融入多家经销商参与竞争,燃气锅炉等器具的平均价格明显下降,品牌和种类日益增多,售后服务更加完善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