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股东增持计划已到期完成但未及时披露,深交所日前向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希望”)下发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新希望2020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显示,公司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自2020年2月5日起6个月内以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2020年8月5日,公司收到股东新希望集团通知,其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到期完成,但公司迟至2020年8月27日才披露相关公告。

监管函指出,新希望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 1.4 条和第2.1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官网信息显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76)创立于1998年并于1998年3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立足农牧产业、注重稳健发展,业务涉及饲料、养殖、肉制品及金融投资、商贸等,公司业务遍布全国及越南、菲律宾、孟加拉、印度尼西亚、柬埔寨、斯里兰卡、新加坡、埃及等近20个国家。

根据新希望8月30日披露《2020年半年度报告》,截至二季度末,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新希望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12.32亿股,持股比例29.21%;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希望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10.50亿股,持股比例24.91%。《2020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新希望集团为南方希望的控股股东,双方互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公司前十大股东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形。

官网信息显示,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始创于1982年,是由民营企业家刘永好先生发起创立的民企先锋。新希望集团在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分子公司超过600家,员工10万余人,集团资产规模超2000亿元人民币,年销售收入超1600亿元人民币。

Wind数据显示,9月2日,新希望股价盘中冲高至42.20元,但之后股价一路走低,截至9月24日收盘,17个交易日内新希望股价累计已跌近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