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产经讯 10月13日晚间,海普瑞发布公告,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04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万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35亿元(单位下同),扣除发行费用2.18亿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168亿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0】第01020002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路演推介费用67.38万元转出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核算,2011年3月13日已从自有资金划转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故发行费用为2.173亿元,公司重新确认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175亿元。

鉴于超募资金及结余利息已转入公司普通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近日,公司将招商银行深圳新时代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财富支行,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福华支行,及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各银行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