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1月13日讯 中联重科13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近日公司注意到有媒体在网络上发布报道称公司员工向某环卫处长行贿,此描述与事实不符。

声明指出,中联重科于2017年5月21日与外部投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了公司主营环卫机械的全资子公司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产业公司”)控股权。环境产业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召开了股东大会,重新选举了董事会,变更了《公司章程》。自此,公司不再承担环境产业公司的经营管理责任。报道所称行贿事项与公司无关。

声明表示,报道所称“中联重科天津区域销售经理杨某”属于环境产业公司员工,不属于公司员工。

中联重科微信公众号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