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牛中国股东口水战再起:“50年独家权已获认定”还是“自欺欺人”?
每经记者 李诗琪每经编辑 文多
有关红牛饮料在中国的股东纠纷依然在继续。
11月16日晚,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或红牛中国)在其官网上发布声明称,近日,人民法院就合资公司“五十年内在中国境内享有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权利”作出认定,该认定肯定了合资公司的合法权益,对侵犯合资公司独家经营权的行为给予了明确的打击。
图片来源:红牛中国官网截图
“五十年独家认定”声明涉及其与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丝集团,拥有“红牛”系列商标的所有权)争论的关键,目前双方20年的合资期限已到期并引发纠纷。
针对这一声明,天丝集团方面在18日独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作出回应。其表示,合资公司口中的“法院认定”或系一份来自山东某法院的“保全裁定”,其内容涉及天丝集团“授权产品”的合法性等情况。不过,相关裁定已经被“撤销和纠正”。
值得注意的是,争议双方均拒绝向记者出示上述相关裁定的法律文书原件,有关合资公司未来经营的合法性也再度陷入“罗生门”。
另一方面,有关天丝集团与华彬集团针对合资公司纠纷的核心法律案件,已经被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受理,并在去年进入审理阶段。不过,由于相关诉讼尚未出现明确结果,双方在其他法院的诉讼继续维持着僵持的拉锯状态。
“50年独家认定”救场合资公司?
1966年,红牛品牌由泰籍华人许书标在泰国创立。1995年12月,为了拓展红牛的中国市场,许书标与另一泰籍华人严彬在深圳成立合资公司前身;1998年9月30日,合资公司以现有身份在北京重新注册,红牛饮料的中国市场就此慢慢打开。
尽管泰国许氏家族旗下天丝集团拥有“红牛”系列商标的所有权,但在红牛饮料进入中国的二十余年间,合资公司的实际经营均由华彬集团方的严彬掌控。而由于对合资公司分红情况等的不满,2015年之后,双方的纠纷开始愈演愈烈。
天丝集团的说法是,其与合资公司的商标许可协议已经于2016年10月6日到期且未续期。自此,合资公司已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红牛商标,亦无权自己生产或委托第三方生产、销售红牛系列产品。另一方面,由于合资公司在国内工商部门所登记的经营期限系20年,并于2018年9月到期。天丝集团方面称,各方股东并未对合资公司的延期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合资公司应依法注销。
对于天丝集团上述态度,严彬方面始终持有不同的说。其多次声明称,合资公司系根据双方一份五十年合作协议设立,并非天丝集团口中的“二十年”有效期。因此,合资公司有权继续在国内生产经营,并已按照法律程序向相关主管部门递交了营业期限延长申请。
而根据合资公司16日晚的声明内容,人民法院已于近日就中国红牛五十年内在中国境内享有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权利作出认定。肯定了中国红牛的合法权益,对侵犯中国红牛独家经营权的行为给予了明确的打击。
在合资公司的上述声明中,并未体现具体的法院信息和法律文书是否具有“终局”效应。对于这一情况,记者于11月17日和18日多次向华彬集团方面的工作人员求证,但并未得到其回应。
天丝集团称错误保全裁定已撤回
18日上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亦针对合资公司的声明内容采访了天丝集团方面。上述声明内容遭到天丝集团方面的否定。
一位接近天丝集团的人士表示,严彬方面并未指明认定合资公司50年经营期的法律文书的具体情况,但天丝集团认为这或指向了近期来自山东某法院的一份保全裁定。
根据天丝集团方出示给记者的回应声明文件,“严彬曾通过捏造事实、有意欺骗的方式误导山东省某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9日作出错误的行为保全裁定,并立即利用该裁定有预谋地向广西、贵州、广东、新疆、山东等多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恶意投诉,攻击天丝集团合法授权的红牛产品,试图误导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错误执法。”
天丝集团补充道,其已经向有关部门提供了相关材料,证明其对“红牛”系列商标、专利的合法权属,经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已经撤销和纠正了针对天丝集团合法授权产品的行政文书及行为。同时,天丝集团收到保全裁定后还依法提出复议并要求举行听证。法院在召开听证听取辩论后,已于2020年11月13日作出解除该保全裁定的最终裁定。
天丝集团称:这是严彬先生利用其实际控制的合资公司发布的一份“自欺欺人”的不实声明。
针对双方有关商标授权、合资公司经营等争议的明确法律进展,天丝集团表示,其与前严彬及其控制和附属公司的一系列诉讼,正在由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其他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截至今日,各审理法院从未就“红牛”系列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作出对严彬及(合资公司等)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有利的任何实体认定、裁定或判决。
不过,同合资公司方面一样,天丝集团同样拒绝向记者出示相关裁定的法律文书原件,有关双方的纠纷则再次以口水战形式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