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爱康国宾:最新回应“国信证券事件” 已向深圳证监局反映问题
财经网产经讯11月19日,爱康国宾官方公众号发文披露进展通报。国信证券下属分析师谢长雁、朱寒青于2020年11月6日发布了证劵研究报告《大跌事出有因,探寻阿里战略》,并且转载于微信订阅号“GuoshenHealthcare” (该微信订阅号声称为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运营的唯一订阅号,版权归国信证券所有)。
鉴于上述研究报告存在诸多虚假内容及刻意编造误导性信息,爱康国宾体检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爱康国宾”)于2020年11月8日向国信证券发送了《律师函》,要求国信证券对相关问题进行书面答复。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收到《律师函》后,国信证券仅通过公开渠道含糊地表示“报告本身的逻辑并非讨论相关公司间存在合作等可能性。可能各方对文本的个别表述解读不一致,进而产生了一些误会”。对于国信证券的前述回应,爱康国宾无法接受,该份研究报告的内容并非“文本的个别表述解读不一致”,而是存在明显的虚假及误导性陈述。
在上述情况下,爱康国宾于2020年11月12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证监局”)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实名举报,请求对国信证券分析师谢长雁、朱寒青涉嫌传播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事宜开展调查,并依法予以处理。
应深圳证监局的约请,2020年11月17日上午,爱康国宾相关人员专程前往深圳证监局现场反映相关问题,进一步提供国信证券分析师涉嫌违规的相关材料,配合深圳证监局的调查。
爱康国宾注意到,2020年10月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当前,中国证监会正在扎实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与之相应,今年以来,中国证监会修订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并就《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草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2020年7月7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公布[202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某证券公司的两位证券分析师因其所撰写的研报相关内容无法确认信息来源,分析师未能尽到应有的谨慎、诚实和勤勉尽责义务,存在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行为,而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爱康国宾期待相关部门能本着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标,履行监管职责,对此事做出公正、公平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