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20日讯(记者 陈琼)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中国红牛”)与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泰国天丝”)红牛商标权属争议尚未尘埃落定,双方近期又起争端。11月19日,针对此前泰国天丝公司发布的声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授权律师发布声明称,天丝方面此前声明“违背基本的商业道德底线,无端对严彬先生进行恶意诽谤和人身攻击”。为此,该律师将代表严彬及中国红牛向泰国天丝及相关人士提起侵犯名誉权诉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截至发稿时,天丝方面暂未对这一律师声明表态。

11月16日,红牛中国官网上发布声明称“近日,人民法院就中国红牛五十年内在中国境内享有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权利作出认定。”在该声明中,中国红牛还强调“人民法院就中国红牛五十年内在中国境内享有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权利作出认定” 肯定了中国红牛的合法权益,对侵犯中国红牛独家经营权的行为给予了明确的打击。

随后11月18日,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在官网发布了一则《天丝集团声明,强烈谴责严彬方利用合资公司发布不实声明混淆视听并从事不法经营》的公告,这份公告称华彬集团声称的50年经营权系子虚乌有,更是直指华彬集团16日的公告系“自欺欺人的不实信息”。

针对泰国天丝该则声明,中国红牛在11月19日发布律师声明表示,律师已取证完毕并将代表严彬及中国红牛向泰国天丝及相关人士提起侵犯名誉权诉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中国红牛将继续在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各地法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追究泰国天丝在中国违法生产、销售非法红牛饮料产品的法律责任。

中国红牛授权的陈若剑律师称,泰国天丝在其对中国红牛公司发布的11月16日《声明》的回复声明中,违背基本的商业道德底线,无端对严彬进行恶意诽谤和人身攻击,并散布于公共网络,传播范围广泛,影响极为恶劣,严重损害严彬先生名誉权及中国红牛合法权益,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11月18日,天丝在声明称,10月29日来自枣庄中院的“保全裁定”,其内容涉及天丝集团“授权产品”的合法性等情况。天丝集团收到保全裁定后第一时间依法提出复议并要求举行听证,11月10日法院召开听证听取其辩论后,已于11月13日作出解除该保全裁定的最终裁定。

针对天丝相关声明内容以及此前被热议的枣庄中院发出裁定书又撤销一事,中国红牛做出来相应解释。陈若剑律师指出,该11月13日《民事裁定书》完全系根据案件最新情况,尤其是“情况紧急”状态已经消除,才解除了对泰国天丝的行为禁令。但是,枣庄中院并未采纳泰国天丝在复议中所提出的所谓七项意见,更未认可其质疑《协议书》真实性的主张。据此,枣庄中院11月13日裁定书并未否定10月29日裁定书,更未改变其对中国红牛在《协议书》项下50年独家生产销售权的认定。中国红牛11月16日《声明》完全合法且有事实依据。

中国红牛同时在声明中重申,泰国天丝在2045年11月10日之前无权且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和/或授权或许可其他方在中国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及同类饮料产品。截至记者发稿,针对该则律师声明,泰国天丝方暂未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