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产经讯 12月20日晚间,ST加加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宣布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独立意见。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据悉,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励振羽、大连金沐投资有限公司、长城(德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镇海彩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新财道优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华融渝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泽邦深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东方小微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实灏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燕园首科兴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褚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冠汇世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余清正泰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大连远洋渔业金枪鱼钓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7.5亿元,用于支付本次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对于终止原因,ST加加表示,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积极组织工作团队,配合中介机构推进审计、评估、法律核查等相关工作,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信息保密义务。但基于本次重组方案较为复杂,公司尚未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以及目前市场环境等原因,现阶段继续推行重大资产重组条件尚不成熟,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规规定,上市公司承诺自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