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努力建设适应新发展格局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9日讯 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1月18在京召开,对做好2021年市场监管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完善市场准入基础性制度,着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着力坚守安全底线、提升质量高线,着力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促进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巩固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把畅通市场准入作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首要环节,深化“证照分离”、商事主体登记制度、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坚持支持和规范并重、治“果”和治“因”并重、监管执法和制度建设并重,切实提高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能力。
三是注重源头防范,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强化药品安全全程监管,提高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着力防范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不断巩固质量安全稳中向好的基础。
四是持续推进质量强国战略实施,加强高位谋划和推动,推出一批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适配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质量基础设施。
五是扎实开展市场秩序突出问题整治,加大重点领域治理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统筹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扎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六是突出抓好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实现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由治标向治本转变、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防范转变,努力构建长效治本机制。
七是进一步夯实履职基础,强化法治保障、科技支撑、规划引领、国际合作,不断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八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服务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围绕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进一步强化职能担当,扎实做好疫情监测预警、疫苗研发生产使用、重点场所防控、重点领域“物防”、信息追溯管理、防疫物资质量监管等相关工作,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