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产经讯 3月18日下午,ST加加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宣布公司已于3月17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1]湘 01民初 275、308、309、310、311、318、319、320号)等相关材料。

根据材料显示,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自然人朱劲松、容娟、刘茗、容明、赵宝和、陈建庭、张清华、彭兵兵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 4,913,008.16元。

另据公司今日发布的另一则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司原本于2021年1月25日因合同纠纷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1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前述案件后,公司拟增加诉讼请求项及金额,增加后诉讼请求金额超过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级别管辖范围,故于2021年3月17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京02民初173号)。同日,签收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问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撤诉,该案件已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