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暂停营业 可健身卡到期了怎么办?

南京市消协:双方可协商延迟期限

“健身房暂停营业,而我的健身卡却到期了,可以延长使用期吗?”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7月27日起,南京暂停KTV、电影院、健身房、室内游泳馆等密闭场所营业。很多消费者无法去健身,但健身卡、私教课却到期了。受疫情影响,年卡期限可否延迟呢?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姜婧仪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宣传部部长王芙蓉表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的相关解释,她认为,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影响而产生的合同纠纷案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在适用法律时,应当综合考量疫情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案件的影响,准确把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与合同不能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

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根据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对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损失扩大有可归责事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主张其尽到及时通知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仅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

“健身卡这样的预付式消费,相当于双方签订的一个合同。受疫情影响,现在暂时不能履约,但后面是可以继续履约的。疫情是商家和消费者都无法预料的,而带来的影响也是双向的,所以建议双方协商解决。”王芙蓉建议,商家可以通过延长期限、赠送优惠券等方式来弥补消费者,同时也稳定、甚至是扩大了自己的消费群体。也希望消费者客观分析眼前商家履约困难的原因,综合考量商家的履约能力,增加互信互谅,理性维权,让大家共同携手渡过难关。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益律师团律师钱宙表示,若健身房主张通过增加学时、延期等形式解决,属于在原合同基础上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的合同变更,必须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同样,消费者亦可与经营者协商,采用延迟期限或者其他方式补偿疫情期间未能健身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