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23日讯 (记者 钟文鑫)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消息,日前,达州市世光创建置业有限公司新增了一条行政处罚,达州市世光创建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世光创建”)因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被罚款5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7月26日。

经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2020年1月7日,世光创建取得项目名称“滨江樾一期”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扩大该项目影响和知晓度,世光创建将“滨江樾一期”的商品房以“公园城邦”为项目推广名对外进行宣传。

2020年10月世光创建一方面为了给已成交的业主一定的回馈,另一方面为了增加“公园城邦”商品房的销量,策划了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活动内容为“买房抽宝马(8年使用权)回家置业8重礼”1.新春礼包现场领,2.福包墙来访抽,3.成交报销路费,4.买房抽宝马,5.特价名额天天抢,6.砸金蛋赢家电,7.限时6万钜惠,8.限时分期6万元起。

2020年12月12日,世光创建与某传媒公司签订合同并于2020年12月28日开始在老达师专到东环南路等20个公交候车亭发布广告,广告牌发布时间截止于1月28日。

从2020年1月7日到本案调查终结时世光创建“公园城邦”项目商品房已销售500余套,其中从2020年12月28日发布广告牌到2021 年3月15日期间销售了67套,约占已售房10%,世光创建“买房抽宝马回家置业8重礼”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对增加“公园城邦”项目商品房销售量具有一定的影响。

世光创建以获取竞争优势为目的开展抽奖式有奖销售“公园城邦”商品房,其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宝马牌BMWX1多用途乘用车8年使用权)的金额超过5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三)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二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世光创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5万元。

天眼查显示,中山市世光创建实业有限公司控制达州市世光创建置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中山市世光创建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中山市世光创建实业有限公司84%的股权。世光创建集团官网显示,创建于1999年,立足中山,辐射珠三角,是一家地产集团企业,集团业务已涵盖包括:商业地产、市政建筑、产业地产、物流、酒店餐饮、灯饰餐饮、物业管理、城市运营八大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