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6日,原告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由泰国许氏家族控股、华彬方参股,但被华彬方实际控制)在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经公开信息查询,该案系合资公司围绕“50年协议”对天丝集团提起的侵权诉讼。

该案于2020年10月20日立案,并曾于2021年6月17日、2021年8月6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合资公司为了证明所谓“50年协议”的真实性,申请了证人出庭作证,但是,该证人亦无从证实该协议的真实性,出庭作证所描述的情形与合资公司提交的证据互相矛盾,严重不符。

为什么起诉1年后,又撤诉?

在梳理红牛系列纠纷案件之后,不难发现,所谓“50年协议”估计只是华彬方拖延诉讼的一家之辞。

其实,华彬方在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的前两天,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就红牛饮料金罐装潢的权益归属就作出终审判决!确认金罐装潢的权益归属于天丝集团所有,而受华彬集团实际控制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合资公司”)对涉案包装、装潢不享有权益。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10月18日华彬控制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发表声明,对撤诉行为作出解释并表示坚决不认可重庆高院的判决。

对此,天丝集团强烈谴责华彬发布不实声明罔顾司法机关认定事实

2021年10月20日 北京,针对10月18 日严彬方利用其实际控制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合资公司”)发表的声明,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天丝集团”)特此郑重回应:

1. 该声明中存在大量与事实、法律判决相悖的不实言论,罔顾司法机关认定事实,误导公众,意图侵占红牛商标,严重诋毁并损害了天丝集团商誉及我方合法授权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等的权益。我方对上述行为保留采取一切法律行动的权利。

2. 作为全球红牛品牌及“红牛”商标的创始者和所有者,天丝集团再次重申,目前中国市场上获得天丝集团合法授权的金罐红牛产品仅有红牛®安奈吉饮料和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

3. 天丝集团与合资公司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已经于 2016 年 10 月 6 日到期,到期后合资公司仍然在非法使用红牛系列商标生产、销售红牛产品,造成对天丝集团红牛系列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天丝集团已针对各个侵权主体提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对其侵权责任追究到底。我们对我方提出的法律诉求和事实依据充满信心,并将积极推进诉讼进程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我们坚信,正义和公正终将得以伸张。

4. 天丝集团一直坚持立足中国、回馈中国的初心和理念,积极支持中国政府在食品和饮料行业的战略部署及国家目标,始终全心致力于保持红牛品牌在中国市场的长期发展,为行业和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近三十年来,天丝集团一直是中泰交流的重要桥梁,红牛品牌不断为两个伟大国家的积极关系注入活力。

天丝集团将持续加大在中国市场的投资和投入、巩固全新的商业模式、深化本地合作伙伴关系,持续为广大中国消费者提供优质、合法的红牛产品和更多集团旗下的创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