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优良水质比例达90% “十四五”长江生态治理要求升级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5日讯 “今年前三季度,长江经济带优良水质比例为90.6%,比2016年上升23.6个百分点。站在‘十四五’新起点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有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进一步推进‘4+1’工程,加快补齐污染治理短板弱项。”今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王善成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会上这样表示。
近年来,长江干流的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为进一步夯实沿江省市污染治理基础,标本兼治解决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以《“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方案》为统领,制定了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环境污染治理的“4+1”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司司长罗国三表示,“十四五”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4+1”工程实施方案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治本之策,主要包括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和尾矿库污染治理。
据了解,2018年以来,沿江11省市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4+1”工程,不断完善治理设施,加强运行管理,消除水环境污染隐患,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有效提升;严格化工产业准入,大力推动化工企业搬改关转;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实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从60%提高到75%;船舶污染治理成效明显,2020年累计使用港口岸电约5000万度,较2019翻了一番;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及主要支流岸线一公里停用超过三年的尾矿库基本完成闭库。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长江经济带水质显著提升。今年前三季度,长江经济带优良水质比例为90.6%,比2016年上升23.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为0.4%,比2016年下降6个百分点。” 王善成说。
今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王善成表示,站在新起点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有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进一步推进“4+1”工程,加快补齐污染治理短板弱项。“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和尾矿库污染治理“4+1”工程实施方案,在梳理总结“4+1”工程实施情况基础上,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十四五”时期“4+1”工程的目标任务,推动“4+1”工程提质扩面,夯实沿江省市污染治理基础。“通过落实‘4+1’工程实施方案,将进一步促进生态环境问题标本兼治,推动长江大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效。”王善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