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红线划定 严控开发规模和强度
记者昨天(11月5日)从自然资源部了解到,目前,大运河沿线8个省市国土空间管控政策已全部制定完成,为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划定了国土空间管控红线,以高质量推动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
大运河全长2700多公里,从北到南流经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浙江8个省市。8省市结合各地实际明确了管控分区以及不同分区的用途管控规定、空间形态与景观风貌管控、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管控等要求,有序开发利用沿线空间,全面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传统历史风貌。
在保护文化遗产方面,依法依规划定核心监控区内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的遗产区和缓冲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范围根据依法批准的相关保护规划确定并实施管控。文化遗产保护区内禁止不符合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要求的项目建设。
在保护生态空间方面,生态保护区内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鼓励按照规划开展维护、修复和提升生态功能的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
在着重保护文化遗产和生态空间的同时,8省市还明确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控制开发规模和强度,从严控制非农建设活动。
8省市明确实行国土空间准入正、负面清单管理,控制开发规模和强度,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比如,相关省市提出落实空间形态和风貌管控的具体要求,控制城市景观视线走廊,遵循滨水梯度原则,前低后高,渐次升高。
此外,在稳定农业空间方面,从严控制非农建设活动,严禁擅自占用基本农田挖湖造景;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活动,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发展高效农业;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 保护。